《電子商務法》第十七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、真實、準確、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,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。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、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,欺騙、誤導消費者。
也就是說,從現在開始,國家法律明文規定,網店店主,不能刷單!自2014年,“刷單第一人”的葛峰因為開設刷單平臺,幫助淘寶賣家刷單,而被判入獄。到現在,國家對于電商平臺上參與刷單的賣家也要進行懲治了。
其實淘寶官方對于賣家的刷單行為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懲治,這點相信大家也深有同感。由于刷單行為取證難、判定難,所以在這條道路上淘寶也只能慢慢前進。大的可能性,是后期淘寶慢慢加強對于刷單行為的懲治力度于檢查力度,而刷單行為短期之內很難被徹除。但是,由于國家對刷單行為已經立法并且有可能會加強監管,后期刷單的費用可能會有所增加,刷單所帶來的權重可能也會所有下調,刷單行為會變得越來越吃力不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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